为巩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果,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确保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农牧局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征求期限为2023年5月12日至6月1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邮箱:nmjntk@163.com
联系电话:0471-4369579
联系人:王瑞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