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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精准入户宣传新规 筑牢畜禽屠宰安全屏障

为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与公众健康,12月4日,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联合赛罕区农牧水利局,深入赛罕区金河镇八拜村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采取“入户告知、精准普法”的方式,着力提升村民法律意识,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宣传过程中,执法人员走进农户家中,面对面解读《条例》核心条款,明确告知:“自治区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牧区个人自宰自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执法人员特别强调,在自家院落私自宰杀畜禽用于市场销售、加工、餐饮等经营性活动的,均属违法行为;对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的,将由农牧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没收相关畜禽、产品、工具设备及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

入户期间,执法人员耐心听取农户疑问,逐一详细解答,并主动提供本地合法定点屠宰企业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引导农户自觉选择合规渠道进行屠宰。同时,进一步阐明规范屠宰的重要性,指出私自宰杀易导致废弃物、血污随意排放,不仅污染环境,更会增加疫病传播风险,鼓励村民即便为个人自食,也尽量前往定点屠宰厂(场)进行屠宰,自觉遵守《条例》,共同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与良好市场秩序。

此次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户的守法意识,有效推动了《条例》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以此次联合宣传为契机,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坚持宣传与执法并举,紧盯节假日等私屠滥宰易发时段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摸排力度,凝聚监管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力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