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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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17 16:04 | 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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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农牧局、局属相关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呼政办字〔2021〕74号)文件要求,参照自治区农牧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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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