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牧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局、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人员出行活动逐渐增多,加之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较多,各地区火险等级持续偏高,防灭火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市农牧业生产领域安全,确保农畜产品市场保供需求,减少设施农业及养殖业损失,请各旗县区农牧局、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落实好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保证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一是农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节假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二是建立健全农牧部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防灭火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各旗县区农牧部门要再部署再落实,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明确当前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制定和完善防灾预案。二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通过电话、手机网络等媒介传播,确保信息能够及时通知到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等企业(场、户),切实把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三、突出防范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全覆盖。二是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排查设施农业、养殖场等场所的防火、水、电路等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情况和饲料生产企业粉尘爆炸隐患、压力容器爆炸隐患及消防安全隐患方面,最大程度减小火灾风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各地如遇突发重大农牧业灾情后,要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及时将灾情上报,做到有灾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快速、准确地反映灾情发生时间、区域、面积、牲畜头数、受灾户数、人口、危害程度及救灾进展等情况,并及时做好灾情普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强化宣传工作,提升全民防范意识
充分认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把防火和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