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牧局“三务”公开方案要求,“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现将局机关2021年12月份财务支出情况予以公开:
1、国家、自治区及市本级在我市惠农惠牧政策、项目、资金兑现落实情况:2021年12月,经呼市农牧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市财政局拨付到旗县区项目,2021年的项目,国家项目1个,资金总额748.2万元;自治区项目4个,资金总额4282.78万元;市本级项目4个,资金总额5083.08万元。提前下达2022年的项目,国家项目8个,资金总额62613万元;自治区项目2个,资金总额156万元。
2、财务支出情况:
办公费83180.22元,邮电费2950元,差旅费1959元,劳务费24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24元。
3、项目支出情况:
(1)信息科购第一批设备:委托业务费108269元,办公设备购置632100元,无形资产136200元。
(2)信息科购第二批设备:办公设备购置519547元,无形资产购置110453元。
(3)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贴:生活补贴13000元。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印刷费2300,委托业务费114600元。
(5)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印刷费34019元,差旅费2474元,委托业务费90000元。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印刷费42592元,培训费4000元。
(7)档案数字化改造:委托业务费7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600元。
(8)年度律师顾问咨询费:劳务费10000元。
(9)2019年奶业振兴资金的通知:委托业务费245000元。
(10)关于下达部分2021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委托业务费615900元。
(11)内部审计:委托业务费350000元。
(12)2021年市级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委托业务费500000元。
(13)2020年自治区部分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培训费237337元。
(14)办公室暖气改造经费:维修(护)费800388元,委托业务费16332元。
(15)呼和浩特市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工资专项经费:委托业务费30000元。
4、二级单位财务公开:二级单位独立法人由二级单位自行按局公开方案予以公开。
以上内容已在呼和浩特市农牧业信息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