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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3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5-12-03 17:29 | 种植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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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0471-4369535

邮寄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58号呼和浩特市农牧局923室

附件: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3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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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3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