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4-2025年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与重大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号文件精神,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协同机制,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持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攻坚战,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推进首府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首府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56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3万亩。针对 2024 年50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开展回收,带动全市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健全收储运体系,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优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二)完成时限
2025年4月底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回收任务。2025年6月底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任务和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旗县建设任务。
(三)实施标准
加厚高强度地膜方面,总灰分应控制在0.5%以内;有效使用时间应≥180天;力学性能上,拉伸负荷(纵、横向)≥2.2N;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300%;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1.2N;耐候性能上,老化后最大拉伸负荷、纵向断裂标称应变保留率≥50%。全生物降解地膜方面,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等生物质材料;有效使用时间应≥80天,水蒸气透过量应<400g/(m2·24h),有机成分≥51%,相对生物分解率≥90%,拉伸负荷(纵、横向)≥1.5N,断裂标称应变(纵向)≥150%,断裂标称应变(横向)≥250%,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0.8N。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健全收储运体系,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优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优先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引领带动全市秸秆饲用转化和清洁能源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不断拓宽。
(四)主要内容
1.科学使用回收地膜。①选择适宜作物、适宜区域,支持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实施主体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②选择适宜作物和栽培模式,按照适度集中原则,参考前期试验示范结果和验证评价情况,选用质量合格、诱导期适宜、当年生产的全生物降解地膜。③建立健全废旧地膜收储用体系,采取机械回收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回收方式,农田及周边无明显残留碎片。④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玉米和向日葵开展地膜残留污染定位监测。⑤强化地膜回收监管执法,以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为重点,压实地膜使用者主体责任。⑥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对比验证评价和高标准台账建设。⑦针对1至2种主要覆膜作物,以国标地膜为对照,选择不同厚度加厚高强度地膜,观察对比其产品性能、田间表现。⑧针对主要覆膜作物,测算普通地膜、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在相同覆膜条件下亩均覆膜用量和成本。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拓宽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渠道。⑩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力度。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①推广应用玉米秸秆全覆盖保护性耕作技术。②支持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提高离田效能。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离田收集模式,推广一批循环利用技术。③推进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上报,按时完成秸秆产生与利用数据报送。④鼓励向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生态农场称号的市场主体倾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和技术指导小组,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
2.严格资金监管。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用途,按照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挪用。
3.健全工作档案。健全技术试验研究、典型模式、简报、信息、检查、宣传以及相关影像等资料,逐项分类归档。
4.做好宣传总结。认真总结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大力推广典型模式和创新机制,树立发展标杆,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提升工作效能。
(联系人:郭拥平,电话:1524801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