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函》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2024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9月23日至25日,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科技术人员先后深入全市8个国控点进行采样任务,采集了多点土壤混合样品、鲜土样品和籽粒农产品样品。全市8个国控点分别是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赛罕区、土左旗、托克托县、武川县、新城区、玉泉区。
采样人员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2024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将采集的土壤样和农产品样经过风干、脱粒后,按照样品种类、数量,编码后送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试验研究所。
我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建立并完善我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