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动物防疫责任,督促各旗县区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保障冬奥会和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12月14日-31日,市农牧局抽调专人形成工作组先后赴九个旗县区对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座谈、查阅文件和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共走访了16个乡镇、32个村、132户畜禽散养户、18个规模养殖场、5个屠宰厂、17个兽药经营门店、1家兽药生产企业、1家无害化处理厂、5家动物医院和2家产地检疫报检点。
督查主要涉及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1、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2、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3、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4、布病、结核病、包虫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情况;5、动物和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实施情况;6、兽医实验室建设以及实验室考核验收相关工作情况;7、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情况;8、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备案工作开展情况;9、兽药行业监管情况;10、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运行情况。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个别场点存在的防疫记录缺失、填写不规范等共性问题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通过督查,进一步压实了动物防疫属地、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等防疫措施,督促各旗县区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了防疫成效。
督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元旦”和“春节”节假日期间,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的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