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呼农牧字[2021]47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范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指标及试点区域
2021年赛罕区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指标1.8万亩,其中补助试点面积1万亩。为确保完成任务,本着地片相对集中连片,适合大中型机械作业,土地经营者自愿的原则,在金河镇确定试点开展作业,以点带面、辐射作业逐步连片。
二、作业模式、作业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同一地块隔两年深松一次。
(二)作业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要根据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三)作业质量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深松补助试点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赛罕区辖区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深松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25元/亩。补助由自治区财政从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下拨,财政补助25/亩以外的差额部分由土地经营者自付。
四、试点工作程序
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五、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区农牧水利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有关媒体及乡镇、村公示栏等方式公布,方便土地经营者选择合适的服务组织进行作业。
(一)开展深松作业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深松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作业合同,明确深松面积、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差价收费、全价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深松作业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及时对《深松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作业质量与面积人工抽查。在深松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试点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深松地块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人工抽查方法。
2.对照深松作业监测平台信息数据与上报的《深松作业单》进行复核,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和重耕作业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及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核查,核查后确认合格的地块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复核确认后将“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深松作业验收单》。
(三)公示
《深松作业验收单》形成后在项目实施村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编制《赛罕区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和《赛罕区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报区财政部门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备案。
(四)补助资金支付
赛罕区财政部门按照《赛罕区2021年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有条件的地区直接支付到农业直补“一卡通”账户。
六、工作进度要求
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赛罕区深松整地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机组备案,以及作业机组检修调试、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2021年9月-12月15日前报送深松整地试点作业工作总结、《赛罕区2021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和《赛罕区2021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汇总表》电子版。
2021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一)信息公开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深松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特别是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试点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要宣传到位,调动农民自觉开展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有条件地区,可通过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二)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远程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三)规范档案建设
深松整地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档案建设与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分门别类、规范建设,内容齐全,经得起查证,基本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保存期内不散乱、不丢失,确保数据档案存储期至少5年以上。
(四)进度报送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每月30日前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报送工作进度表。
七、领导小组
结合“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区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海军 农牧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董步平 农牧水利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任建勋农牧水利局农牧业机械化室负责人
李继强 金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区农牧水利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
严格执行自治区农机深松作业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实施确保我区农机深松作业工作顺利实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农牧水利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