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力推进2025年农牧业机械报废更
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内农机发字〔2025〕188号)文件转发各旗县区,按照文件要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配套资金用于支持老旧农牧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置补贴兑付。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应报废、尽补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结算频次,稳步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探索建立报废农机回收机构拆解非燃油动力老旧农机机制,加快培育回收和拆解网点布局。同时加大农机报废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
农机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各旗县区按相关要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于2026年1月4日前,将本地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政策实施情况报送市农牧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联系人:
市农牧局 格根宝乐日 4369575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 冉 4607956
市财政局 徐鹏飞 6957795
(内农牧机发2025188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力推进2025年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pdf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