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农牧局: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以支持一类农作物病虫鼠害、区域性重大病虫以及新发现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的病虫鼠害、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实现“虫口夺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稳定,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5年7月8日
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监测和防控暴发性、迁飞性和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减少重大病虫危害损失,中央下达我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支持一类农作物病虫鼠害、区域性重大病虫以及新发现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的病虫鼠害、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虫口夺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5〕40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突出重大病虫重点发生区域、防控关键环节,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全面提升农作物科学防病治虫水平,有效预防控制病虫疫情发生、蔓延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
重点支持玉米螟、草地螟、粘虫、红蜘蛛及农区蝗虫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控工作。项目实施区绿色防控覆盖率55%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全市完成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28.8万亩次,生物防治面积不少于16.5万亩次。
有效遏制重大病虫暴发流行成灾。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
按照各旗县2024年重大病虫实际防控面积,结合今年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会商结果,聚焦玉米主产区和蝗虫发生区,兼顾其他暴发性、流行性病虫害,安排在全市7个旗县区实施,具体实施和补贴范围由旗县自行确定。
(二)实施内容
补助对象为重大病虫害发生区旗县及重点旗县基层农技服务机构和专业化防治组织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防控所需要的药剂、药械等以及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专业化统防统治,病虫疫情监测设备维护费、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费、监测预警、灾情调查服务补助等。按照《2025年呼和浩特市“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支持开展玉米重大病虫、农区蝗虫为主的生物防治工作。
补助方式可物化补助,也可采取资金补助。采取物化方式补助的,非应急状态时,农牧部门、财政部门要按要求做好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认真核实防治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做好应急储备工作。病虫害突发时,要切合实际做好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防灾减灾资金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防灾救灾无关的支出。
四、相关要求
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市级在分解下达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时,将上一年度四批防灾减灾资金支出情况、重大病虫防治情况等作为测算因素,督促各地在增加投入并加快资金兑付的同时完成病虫害防控工作。二是各旗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督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在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治的关键时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市农牧局将对工作执行情况实行月调度。各旗县区农牧局每月23日前向市农牧局上报各地资金使用进度,10月底前支出全部资金,年底上报项目资金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任务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