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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2-01 16:42 |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种植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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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农牧种植字〔2025〕49号

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赛罕区、新城区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继续实施秋粮“一喷多促”补助,重点支持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开展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喷防作业,着力促壮苗稳长、促灾后恢复、促灌浆成熟、促单产提升。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5〕542号)要求,市农牧局制定《呼和浩特市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切实抓好落实。

联系人:呼和浩特市农牧局种植业管理科

向方昕联系电话:18821633528

呼和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粮油科 刘瑞芳联系电话:13848419599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2025年8月19日

呼和浩特市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强化措施落地,努力实现玉米大豆抗灾夺丰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主产区、受灾区“两大区域”,围绕玉米、大豆“两大作物”,重点支持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赛罕区和新城区等6个旗县区实施“一喷多促”。实施范围应重点突出遭受洪涝、冰雹、短时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地块和病虫害偏重发生地块。对需要实施“一喷多促”的承担国家大豆玉米生物育种试验示范及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地块,要全量保障。市级综合考虑各地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灾害情况、病虫防治需求及上年度资金支出情况等因素,将资金分配至旗县区,对开展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喷施作业的给予适当补贴,同时鼓励地方配套资金,提高补贴标准,扩大作业面积。

二、补助对象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突出专业化、规范化,遴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承担实施,科学确定单一主体实施面积和范围,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也可对“先干后补”的经营主体或农户进行补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高质量推动大面积单产提升稳定粮食增产的若干措施》执行政策补贴流程,切实做好“先干后补”验收等环节,确保无套补骗补现象。要充分发挥旗县农牧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作用,鼓励组织统一喷施作业,提高作业质量效率,力争覆盖更多农户。杜绝无效喷施、错误喷施,确保喷施一块、见效一块。

(二)补助标准。各地根据当地玉米大豆受灾情况、当前生长需求、病虫害防治需要,合理确定喷施肥料、药剂的种类和用量。要严格控制成本,选取合适有效、价格合理的肥药,科学测算综合作业成本,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旗县农牧部门报市农牧局备案,市农牧局统一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既要防止价格虚高导致“惠商不惠农”,也要防止价格低于合理水平导致弄虚作假和作业质量不达标。各地可按照亩均10元(参考数)测算补助标准,国家绩效指标对任务面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三)实施时间。“一喷多促”措施落实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牢牢把握农时季节和玉米大豆关键生育期,因地因苗、不误农时,抓紧行动,确保在玉米灌浆期、大豆鼓粒期完成作业,着力实现促生长发育、促灌浆成熟、促灾后恢复、促产量提高等多重效应。鼓励各地通过补贴,引导需要作业的地块全覆盖实施,带动更大范围玉米大豆增产。要求8月30日前完成喷施作业。

(四)实施要求。一是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以农时季节和作物生育进程为主线,结合实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因地制宜简化程序,必要时先干后补,确保第一时间将任务面积、资金额度分解到乡镇。尽快采购物资、对接服务主体,抢抓农时,确保在窗口期内完成喷施作业,不得逾期实施,影响政策效果。任务完成后及时支出资金,确保完成绩效任务指标,对资金支出慢、支出率低的地区继续扣减来年补贴资金。二是优先支持集中连片实施,具体标准由旗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各地根据灾情、病虫情等实际发生情况,选择对路肥药,需要混配喷施的严格按照肥料、生长调节剂、农药等的使用要求科学配制,防止发生药害等情况。四是严格作业时间,避开高温、大雨等不适时段和不利天气。五是科学评估喷施效果,每个旗县区技术推广部门要开展试验示范,选择1-2片不进行喷施作业的玉米、大豆田块(或同一地块,部分喷施,部分不喷施,或喷施用量等梯度试验),开展田间对比试验,做好田间防效数据调查、统计、分析及对比长势图收集等,并填报实施成效统计表(附件3),分析产量及相关指标数据,评价喷施效果,具体由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粮油科负责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政策落实。各旗县区要充分认识实施秋粮“一喷多促”的重要性,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牧、财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农牧部门负责制定补助政策落实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相关旗县区要高度重视,抓好具体实施,立即按要求组织开展喷施作业,并及时将有关文件、方案、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无人机作业记录、影像资料等整理归档。资金支出情况第一时间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做好政策宣传。旗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细化实施要求,明确具体支持对象、补助依据和标准,及时分解任务、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组织旗县区农技推广部门抓紧分区分类制定技术方案,抽调专家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巡回指导、技术服务,举办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田间课堂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准确把握补助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好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坚决避免因前期喷施缺少支持、实施规模和标准不一等出现的矛盾,杜绝发生投诉、上访等事件,做好舆情处置。

(三)严格过程监督,提高喷防质量。要多措并举加大监督力度,核实作业面积,查验作业质量,防止出现程序不规范、面积不真实、落实不到位、药肥不达标、偷工减料、哄抬价格、私自改装、无人机作业不规范或“空飞”等违规行为。市、县农牧部门要开展随机抽查,实地查看作业面积,核对药品采购、喷施作业、投入品出入库记录等相关情况,市级农牧部门抽查面积不低于任务作业面积的5%,旗县农牧部门抽查面积不低于任务面积的10%,且两者不可重复。可探索通过第三方对作业面积、过程进行监督。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旗县或乡镇要对单一主体实施面积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乡政府、村委会要积极组织发动受益种植户现场监督配药、加药、喷施作业等操作。通过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四)抓实督促指导,严格资金使用。各地在实施项目、采购物资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资金审批、招标采购、公开询价、公开遴选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政策措施实施监督,确保政策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要结合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资金监管,对发现的层层转包、成本虚高、挪用资金、套取补贴、审批程序不合规、喷施作业不规范等现象骗补套补行为,一经核实,对违规承担主体,要依法追回补助资金;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今年自治区将成立督导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各地切实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

(五)强化调度总结,营造良好氛围。市农牧局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要求,对各地一喷多促”资金和措施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两调”,请相关旗县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调度资金拨付、支出进度和喷施作业等情况,每日通过农情系统反馈。资金支出明细情况应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各旗县区于9月1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10月10日前形成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均报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粮油科;各地要深入挖掘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信息,通过主要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呼和浩特市“一喷多促”督导组分工表

2.2025年“一喷多促”措施落实情况调度表3.2025年“一喷多促”实施成效统计表

4.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5.秋粮作物植保无人机“一喷多促”技术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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