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698万元,
分配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土左旗1600万元、托县700万元、和林县1533万元、清水河县190万元、武川县440万元、赛罕区200万元、新城区20万元、回民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