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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萌宠星球宠物用品经销部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案

2025-07-16 10:41 |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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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表

执法主体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

执法对象

玉泉区萌宠星球宠物用品经销部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决定书文号

兽药罚〔20254

案件基本事实

2025年3月21日,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玉泉区农牧局移交的投诉举报信,内容为:2025年3月5日,举报人通过网络在玉泉区萌宠星球宠物用品经销部网购了1套“V卓宠物检测卡(猫瘟)/套”发现该产品没有任何兽药批号。3月25日,呼和浩特市农牧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要求经营者王某出示《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能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场发现猫病毒筛查用品(FPV)20支/盒的空包装盒1个,内附说明书1张,使用范围为用于快速筛查粪便中的猫瘟病毒(FPV)。当事人已通过网络平台共销售的20支“V卓宠物测试卡(猫瘟)”,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提取了该商户销售记录,对现场进行拍照及录像。

立案后,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王某进行询问,通过与当事人核对,对涉案兽药名称进行了一致性核实。

执法结论

本机关认为:

当事人存在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的违法行为。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兽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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